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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肥城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发挥案例警示作用,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仙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市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田洪亮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7月31日,田洪亮在新合作国际大酒店为其子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取23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1800元。2017年9月,市公安局党委给予田洪亮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2、市国土资源局司机马风元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14日至26日期间,马风元多次驾驶本单位行政执法用车用于个人办私事。2017年8月,市直机关工委给予马风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高新区曹杭村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问题。经查,2013年以来,曹杭村共支出招待费175571.4元,此外,还以签字打条的方式欠饭店餐费41772元。同时,曹杭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9月,高新区党工委给予曹杭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王元山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村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于玲芳,村委委员、报账员付书贵党内警告处分。

4、湖屯镇大中泉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大中泉村2015年以来未入村账管理的收支单据中存在大量违规招待费用。同时,大中泉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6月,湖屯镇党委给予大中泉村主持工作的“两委”委员郭泗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支部委员、村主任王玉华党内警告处分。

5、桃园镇高岭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2月,高岭村向在职村干部、计生干部、退休村干部等16人发放油、茶、面、香肠等春节慰问品,共计花费14239元。同时,高岭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桃园镇党委给予高岭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杨衍宾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指出,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上述违规违纪问题反映出仍有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够、执行不力甚至顶风违纪。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带头落实新修订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要清醒认识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有进行时,必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日常习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元旦、春节“四风”问题不放松,加强监督检查,持续通报曝光,切实抓好节日期间整治“四风”工作,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促进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市纪委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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